分红型人身保险投保提示
近年来,人身保险发展迅速,保险产品种类日益丰富。为帮助您认识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,保护您保险消费的合法权益,辽宁保监局和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敬请您在投保时注意以下事项:
一、请从合法的保险公司经营网点或持有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(执)业证书》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。如需要查询营业网点、销售人员是否具有监管部门认可的资格,可以登录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(www.lnbxxh.com)或拨打咨询电话(16886666)。
二、请选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保险条款。如需查询,可以登录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(www.lnbxxh.com)或拨打咨询电话(16886666)。
三、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,理解各种除外责任,了解您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能满足需要。多数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,如果分期缴纳保费,请确认有足够、稳定的财力保证每年交付保费,尽量避免中途退保。
四、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既具有风险保障功能,又具有一定的储蓄属性,但获得的分红具有不确定性。
五、请明确了解产品中哪些利益是保险公司保证的,哪些项目是不保证的,哪些是根据保险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好坏确定的。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,不能保证您未来的实际收益。不要盲目依赖销售人员的解释和其他宣传材料,有关产品的说明、解释、承诺或保证,如与保险条款不一致,以保险条款为准。
六、分红型人身保险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,也没有固定的比率。分红水平与保险公司的经营水平和资本市场状况有关。保险公司通常在投资和经营管理中产生盈余时,才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投保人。
七、不同分红型人身保险提供的保障和收益程度不同,且不同公司的红利分配方式不同,请不要将不同分红保险的红利多少进行简单、片面的比较,更不要与其他类型的产品收益或银行存款作简单比较。
八、分红型人身保险产品都规定有犹豫期(自您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10日内)。在犹豫期内退保,您可以取回全部已缴纳保费,保险公司仅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。在这个期间,您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。
九、请认真阅读现金价值表或退保金表。犹豫期过后退保,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,您会有退保损失。
十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规定,您和被保险人具有如实告知的义务,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,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,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。
十一、请如实填写投保书中的内容,并亲笔签字确认。
投保人签名: 年 月 日
被保险人签名: 年 月 日
业务员: 业务代码:
资格证书号:
展(执)业证书号:
公司投诉电话: 公司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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