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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能型人身保险投保提示

   近年来,人身保险发展迅速,保险产品种类日益丰富。为帮助您认识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,保护您保险消费的合法权益,辽宁保监局和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敬请您在投保时注意以下事项:

   一、请从合法的保险公司经营网点或持有《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(执)业证书》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。如需要查询营业网点、销售人员是否具有监管部门认可的资格,可以登录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(www.lnbxxh.com)或拨打咨询电话(16886666)。

   二、请选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保险条款。如需查询,可以登录辽宁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(www.lnbxxh.com)或拨打咨询电话(16886666)。

   三、投保前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,理解各种除外责任,了解您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是否能满足需要。多数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,如果分期缴纳保费,请确认有足够、稳定的财力保证每年交付保费,尽量避免中途退保。

   四、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既具有风险保障功能,又具有一定的投资属性。获得的回报主要由保险公司的投资业绩决定,具有不确定性。

   五、请明确了解产品中哪些利益是保险公司保证的,哪些项目是不保证的,哪些是根据保险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好坏确定的。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,不能保证您未来的实际收益。不要盲目依赖销售人员的解释和其他宣传材料,有关产品的说明、解释、承诺或保证,如与保险条款不一致,以保险条款为准。

   六、您所缴纳的保险费并不是全部用于投资增值,而是要扣除部分保费用于保险保障和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费用。要注意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最低保证结算利率的计算基础,不要误用全部已缴纳保费为基础简单套算保证收益。

   七、万能型人身保险在保费缴纳时间和数额的选择上具备一定的灵活性,您购买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后,应掌握自己的保单状况,及时缴纳保费,避免因保单价值不足而影响合同的效力。

   八、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都规定有犹豫期(自您收到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10日内)。在犹豫期内退保,您可以取回全部已缴纳保费,保险公司仅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。在这个期间,您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。

   九、请认真阅读现金价值表或退保金表。犹豫期过后退保,保险公司将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退保,您会有退保损失。

   十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规定,您和被保险人具有如实告知的义务,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,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,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,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。

   十一、请如实填写投保书中的内容,并亲笔签字确认。

   投保人签名:          年  月  日
   被保险人签名:         年  月  日
   业务员:            业务代码:
   资格证书号:
   展(执)业证书号:
   公司投诉电话:         公司地址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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